第二十二章:小儿止啼的乌鸦王_魔女大人,请不要再复活我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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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:小儿止啼的乌鸦王

  第二十二章:小儿止啼的乌鸦王

  野狼城北,图卡鲁部落,蛮王大帐——

  乌鸦王查里丹盘腿坐在柔软的卧榻之上,左手撵着细长的烟袋,右手捧着一本发黄的古书,脸上的表情像个入定老僧。

  十几位来自不同部落或者国家的使者跪坐在他下面,各自表情严肃。

  查理丹开口道:“说吧,一袋烟的时间给我说完。”

  他的声音听上去很古怪,明明不怎么用力,却能穿透人的耳膜,让人心生敬畏。

  第一个使者来自于查理丹麾下的附庸部落,这个部落名叫“哈图”,两百年前靠着在苦寒之地中土豆和狩猎为生,后来跟着“至高天王”的联军南下,最终在肥沃的中土平原站住了脚跟。他们不再打猎,靠种植水稻为生,部落的酋长也住进了温暖的城堡。

  哈图的使者是个穿着白袍的英俊青年,身材细长,他行了一礼,说:“我族愿意配合大王出兵,出骑兵两百,步兵一千,辎重粮草一百车。”

  查理丹抽了一口烟,闭着眼睛盘算了下,说:“还算有良心,赏。”

  于是一位穿着透明纱衣的侍女从门外走来,手中捧着一个大托盘,里边有温热的烈酒,整个的烤猪肘,一把餐刀,一袋金币,还有一个项圈。

  使者乐开了花,他先拿餐刀切了一块肉吃,又端起酒杯敬了乌鸦王一杯,然后将金币揣进口袋,将项圈套在那美丽侍女的脖子上,如同牵着羊那样走了。

  “下一个。”乌鸦王磕了磕烟袋。

  第二位使者是个半魔人,他长着人类的面貌和身躯,头上却有犄角,獠牙呲出嘴巴。他站起来如机器般鞠一个利索的躬,快速说道:“巫王出巫师三人,步兵两百,黑亚钢剑五十把。”

  乌鸦王睁开一只眼,说:“你们的良心坏了,罚!”

  于是从外面来了一个粗手粗脚的老妈子,端着一个盘子,上面有一大碗粪水。半魔人一咬牙,将那碗粪水当着众人的面喝了,旋即打了一个恶臭的饱嗝,众信使故作夸张的大笑。半魔人行礼三次,然后告退。

  “下一个。”乌鸦王说。

  下一个信使是个脸上涂抹着油彩的女人,她来自“塔卡慕思部落”,意思就是“林野之山猫”。族人生活在西北林野,位于两大蛮族部落的交界处,占据着交通要道,比较富有。

  那个女人行了一礼,说:“乌鸦王,我们的王出士兵一千,弓箭手五百,还有黄金……”

  不等那女人说完,乌鸦王就高声说道:“你们的良心臭了!”

  他平时说话的声音就够刺耳,大声说话的时候就更加渗人,那嗓子就真如食腐乌鸦一样,让人头皮发麻。

  女人连忙辩解道:“不,王,请听我们解释!这些年的收成实在太差,王国本就入不敷出,加上‘至高王’与魔族开战的时候也对我们征兵收粮,我们的土地上真的没有……”

  “闭嘴。”乌鸦王说。

  女使者噤若寒蝉。

  接着乌鸦王站了起来,他坐着的时候还不明显,一站起来众人便被他那魁梧的身姿震慑了。乌鸦王身高接近两米,皮肉精瘦,骨架结实高大,但是肩膀却很窄;他手脚细长,尤其是双臂竟然比腿还长,一双巨大的手就像是兽爪,每根手指都像匕首一样长、指甲如刀刃一样锋利。

  他用那双锐利的小眼睛看着眼前的信使,说:“你们领地有多少人口,多少收入还有多大的土地,我都很清楚。我其实大可以列一个单子让你们的去执行,单子上写多少,你们就必须上供给我多少。但我没有这么做!”

  他披上黑色的大氅,就像一只黑色的怪鸟。

  “我给你们自由选择的权力,良心好的,就有赏;良心差一点的,也无妨;但像是你们这样的啊……”他突然像是捕食猎物的猛禽一样俯身,贴着那女人的脸低吼道,“良心坏透了,臭的像是鸟屎!”

  女人吓得摔倒在地,接着她赶忙跪在地上磕头,“大王开恩!我们是真的没有东西了,不是故意隐瞒……”

  此时乌鸦王瞟了她的指甲一眼,说:“我听说山猫的爪子很锐利啊。”

  “呃?”

  “来人,取钢针来。”

  听到钢针这个词,那信使多半已经猜到了是怎么回事。她顿时哭了,哀嚎着求饶。然而没有用,外面的女仆已经端着装满钢针的盘子走上来了。

  乌鸦王说:“将这些钢针插到指甲里吧。”

  使者惊恐的瞪大眼睛,说:“不,不要!求求你们,不要!”

  “快点动手。”乌鸦王将手放在了腰间的刀柄上。

  五指连心,但相比之下还是性命更重要。因此使者只好伸出双手,说:“请吧。”说着闭紧双眼,咬紧牙关。

  然而等了许久,手指却也没传来任何感觉。她怀着一点侥幸心理的睁开眼睛,问道:“乌鸦王,您……”难道大发慈悲了?

  乌鸦王笑了,说:“你要自己来。”

  “哎?”

  乌鸦王指着托盘上的钢针,笑眯眯的说道:“对,你要自己将这些钢针插入你的指甲中,所有指甲——快点,我没耐心了。”他拍了拍刀柄。

  接下来的惨状,着实难以拿文字描述了。那信使的惨叫声传出两条街,小孩听了不敢哭泣,恶犬听了夹起尾巴。

  片刻之后,信使抬起了鲜血淋淋的双手,说:“乌,乌鸦王,我做完了。”

  乌鸦王摇了摇头,一脸遗憾。

  信使的惊恐之中带着愤怒,说:“您还不打算放过我吗!?”

  乌鸦王说:“我说所有指甲。”

  “所有指甲?”信使看着自己十根手指一脸疑惑。

  乌鸦王笑道:“难道你脚上不长指甲吗?”

  那一刻,信使面如死灰。

  接下来的场面,即使是上过战场的老兵也会不忍直视。信使用受伤的双手继续完成惩罚的后半部分,她已经无力惨叫,只是一声声的低吼。

  乌鸦王却在笑,说:“聪明的人会先插脚趾甲,然后才是手的!在座的各位,要记住这个小窍门,万一以后用得上呢?哈,哈哈哈哈哈……”

  在场的所有人都脸色煞白,就跟死人一样。

  “回去告诉你们的王,回去对着镜子好好看看自己的良心,若是脏了就洗一洗,若是坏了就修一修,若是他不知道怎么用,我也可以去帮他修理修理——七天之内给我修好,别浪费我的时间。”

  “是,我的王!”

  “走吧。”

  最后,那个山猫族的信使是爬着出去的。

  乌鸦王点了点头,说:“下一位。”

  这次上来的是一个戴着连衣帽的混血精灵少女,她嘴唇发抖,脸色发青,显然是被吓坏了。

  “说话呀?”乌鸦王说。

  “五,五千……”

  “啥?”

  那少女说:“五千步兵!两千弓手!一千骑兵!还有一千盔甲!五车草药!呃,金币,一万。”

  乌鸦王瞪大了眼睛,惊讶的问道:“你的良心……是怎么长的啊?”

  少女说:“啊?您……是觉得不够吗?”

  乌鸦王摆了摆手,说:“不不不!非常好!如果每个部落都跟你们混血精灵一样善良大方,那我们早就把魔族赶回老家了,哦,孩子,你叫什么啊?”

  少女摘下连衣帽,露出精致美丽的容颜。她说:“我叫塞拉维。”

  乌鸦王嘬了一口烟袋,说:“很好,告诉你家女王……”

  “乌鸦王,我还没说完!”

  乌鸦王说:“怎么了?”

  “那个,东西不能立刻送来。”

  “哦?”乌鸦王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,“原来你们的良心是写在支票上,说说看,多久能让我看到呢?”

  塞拉维说:“大约两个月的调配时间吧。”

  “哦,两个月啊……”乌鸦王摸着下巴喃喃道,“可是一个月后我们就要进攻野狼城了,线头部队已经开拔,两个月才来……”

  塞拉维连忙说道:“两个月,两个月一定来!只是我们调配资源什么的需要时间,而且,不瞒您说,混血精灵内部也不是很团结,我姐姐需要一点时间来说服那些顽固派的人,比如老摄政王什么的……”

  “你们内部的事情跟我没关系,你自己处理,不过你说你姐姐?哦,我想起来了,你是精灵女王的妹妹是吧,哦,小公主啊?都长这么大啦?”乌鸦王用他那巨大的手抚摸塞拉维的头,虽然他语气和神态此时都像个和蔼长辈,但是塞拉维仍旧觉得他是想把自己的脑袋扭下来。

  “是,是的。”

  “行吧,看在小公主亲自跑一趟的份上,我就姑且相信你们一回,毕竟攻城战也不是一个月能见分晓,围城的中途也是要不停补充援军的……不赏不罚,下去吧!”

  “多谢大王!”塞拉维连忙跑出了这个阴森的可怖的房间。

  她一直跑一直跑,一直来到了城堡外面,这才敢大喘一口气。

  姐姐!我做到了!两个月的时间,我拖下来了!

  接着就看你和摄政王爷爷怎么做了。

  ……

  “乌鸦在天上盘旋,这是不详的征兆。”阿卡德将军喃喃道。

  此时将军与两位军团长在城墙上巡视,斥候回报说,敌人的巡逻队越来越多,也离野狼城越来越近。最近有好几个出去侦查的斥候被敌人的巡逻兵发现了,让人一路追杀回城,还有的直接被蛮族的游骑兵射杀在外。

  将军跟这些蛮族打了一辈子仗,很清楚他们打仗的思路。此时将军说道:“估计再有个十来天,蛮族的主力部队就要到了,然后就会开始扎营,修造攻城器,准备攻打野狼城。”

  一旁的勇士团团长问道:“敌人真有十万大军么?”

  在这个人口凋零的时候,十万是个十分恐怖的数字了。高原人全国的军队算上民兵也难有十万人。

  在这几天里,敌人也已在周边散播谣言,说是不出半月,就有会百族联盟的十万大军压境,野狼城凶多吉少。

  将军沉吟少许,说道:“十万大军攻城并不可怕,我们有三万人,又是防守方,纵使来个二十万人我们也不怕的。”

  两位团长没打过这么大规模的战役,对视一眼,都没说话。此时这位老将解释道:“你们看,野狼城的城墙并不宽,展不开太多的兵马,纵然带了这么多人也施展不开,那样的话十万人也只能发挥一两万人的作用。而且这一带缺少能打造攻城器的树木,敌人不好强攻。野狼城的城防本就结实,这一个月来我们又加固了好几轮,要想攻下来必定会付出极大地代价……”将军说到这里欲言又止。两个军团长对视了一眼,然后勇士团的团长问道:“将军您有什么顾虑吗?”

  将军说道:“打仗靠的是勇气,但我在士兵眼中看到了恐惧。高原人苟活在沼泽的这两百年里,心中积累的恐惧和仇恨一样多,甚至恐惧会更多。每年蛮族越过野狼城来我们的土地上打秋风,我们嘴上说着‘血债血偿!’,但事实上,我们面对那风驰电掣的马贼毫无办法,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农民尽可能多的送进城镇,靠着城墙来抵挡这些家伙。但即使是这样,我们也有许许多多的人民死在了马贼的屠刀之下……我们的领土不到敌人的十分之一,人口也是一样。你说,我们的人怎么可能不恐惧敌人呢?”

  勇士团的团长一愣,问道:“那我们该怎么办呢?”

  阿卡德将军说:“我们需要一场正面的胜利才能让士兵心中的恐惧消除,这样一来,当他们看到巨人、半兽人和魔人那魁梧身躯的时候才不会腿肚子发抖;看到黑钢弯刀的时候才不会吓尿裤子。”将军停在城墙边,两手撑着城垛眺望远方,他沉吟了许久,说:

  “我打算策划一场进攻。”

  “进攻?”旁边血矛军团的团长诧异的皱起眉头,说:“我们不是防守方吗?怎么进攻?”

  将军说:“攻守交换在战争里是常事。”

  “可我们要守城啊……”血矛团长还是没听懂将军的意思。

  阿卡德将军深吸一口气,那双老迈的眼睛中冒出鹰一般锐利的光,说:“我想趁着敌人没有站稳脚跟,开启城门,然后派一位勇士率领敢死队上去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。若此人能大胜归来,我军必定士气大阵,接下来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,将士们也不会自乱阵脚。”

  将军说着望向了勇士团的团长。

  勇士团团长,那是个以武勇著称的男人。他相貌就和两百年前那些高原人一样孔武有力,一脸横肉,浑身肌肉厚实。可是当他听懂将军的暗示的时候,神色却有些变了,说:“呃,让我带人冲不是不行,我当然愿意冲在第一线来赢得胜利,但这着实鲁莽了一些。将军,我们去了,恐怕回不来。我很难和士兵们解释这个行为啊,不如让神佑武士团的人去吧!他们信仰更坚定,作战也更勇猛一些。”

  将军点头不语,而血矛的团长则冷笑,说:“神佑武士团的人兴许敢去,但是去了也一定回不来。”

  勇士团长问他说:“那你去?”

  “我的士兵都是弓箭手和训练有素的步兵,适合防守。”血矛的团长摸了摸胡子,说:“我们新组建的骑兵队呢?为什么不让他们去?让格罗温去,或者让希雅去,都可以啊!”

  而将军却沉默了。

  “算了,此事确实不妥,从长计议吧。”老人说着往城墙下走去。

  两位团长对视一眼,都感觉到将军似乎不太对劲,但是又说不出原因。

  夕阳西下,预示着一天又过去了,名为“战争”的恶魔又逼近了一步;那乌鸦在空中盘旋不散,就仿佛是预见到了这里将出现可口的尸体一般。

  ……

  所有人都能感觉到战争越来越近了。

  米兰爵士正在率领手下人进行焦土政策,他要将周围所有的平民赶进城,将资源集中,剩下带不走就全部烧掉,一点东西也不能给敌人留下。米兰爵士这种恶人,执行这种“苛政”在合适不过。战争时期一切围绕着胜利而进行,阿卡德将军虽然心中怀有仁慈,但也不得不下达这种命令。

  “大不了胜利了,再来补偿我们的人民吧。”老人无奈的说道。

  这些日子以来,壁虎军团的人逮到了敌人的斥候和间谍,巡逻兵从两班改为了三班。石锤军团的人将城墙修了一遍又一遍,直到所有人都累得直不起腰。

  希雅和格罗温在野狼城南的郊外训练骑兵,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,骑士团已经像模像样了。一方面是战马都很听话——有李奥瑞克私底下做翻译工作,那马是真能听懂人话;另一方面,这些士兵本就是骑士团预备役,功课早就预习过了,上手都非常快。

  后勤补给顺着水路从南方一船一船的运往野狼城,高原人这一仗以小博大,必须要倾全国之力才有胜利的机会。野狼港口的工人一箱箱的卸货,累到吐白沫。

  但即使是全力以赴的准备迎战,恐惧的阴云还是在城中弥漫开来了。这场仗不光是两万对十万这么简单,还意味着高原人与蛮族时隔二百年,再一次正面对抗!上一次是在二百年前,那时候高原人还雄踞大陆中土,霸占南北江山,然而他们却败给了蛮族,败给了那个人口、财富、土地、科技……全都不如自己的蛮族联军。

  如今攻守之势逆转,两方的实力却也已经逆转了。高原人能否战胜这个心中的梦魇?能否完成时隔二百年的复仇?还是说,他们又将和祖先一样耻辱的战败,然后被赶到更南边的热带群岛、去和猴子们做邻居?

  将军不知道答案,士兵们更不知道。

  ……

  今天中午,阿卡德将军麾下一干将领在城墙上巡视,将军预计到这几天敌人就会攻城了。

  此时就看一个骑马的斥候飞奔向了城门,那人肩膀上还插着两根箭矢。将军连忙说道:“快让他进来!”

  传令兵立刻下去接应,片刻之后回报说:““将军,将军!斥候报告说,蛮族的先头部队到十里外!已经准备扎营。”

  “先头部队情况如何?”

  “至少两万人,主要是图卡鲁族人的骑兵、射手和蛮兵,辎重补给充足,举的是乌鸦王的旗帜!”

  哦,乌鸦王啊。

  这事儿麻烦了。

  乌鸦王,是当今十位蛮王之一,图卡鲁一族的领袖。其实图卡鲁族的王不是他,而是名为“莉莉安”的年轻女王。用高于人的说法,乌鸦王相当于莉莉安赐封的公爵。然而这个“公爵”靠着自己强大的实力,俨然成为了图卡鲁的真王。他架空了那个年轻的女王,掌握了军权的政权,在他的统治下,图卡鲁一族远比任何时候都要强大。

  乌鸦王认为,乌鸦是最聪明的鸟,也是最狡猾的鸟,因此他便用这个鸟儿为自己命名。此人就如乌鸦一样卑鄙、阴险、狡诈……即使是把他丢到魔族之中,他的恶毒也是出类拔萃。相对的,他十分有政治手腕,一手金钱一手大棒,将封地里边的附庸们治得服服帖帖;而且他也是一位强大的战士,阿卡德虽然没有和他交过手,但也知道他的威名。

  总之,乌鸦王来了,就意味着这场仗绝对是硬仗。

  乌鸦王凶名远扬,放在高原人那算是小儿止啼级别的狠角色。这种家伙就算是高原人的小兵也有耳闻,而且士兵们听到的消息经过口耳相传会更加夸张,什么乌鸦王三头六臂,乌鸦王是半人半兽,乌鸦王麾下有一支恶魔组成的不死军团……各种或真或假的谣言侵蚀着士兵们的精神。

  北伐军里老兵居多,这些老油条还好,心里知道谣言多半失真。但是,这里也有不少新兵。这些新兵大多是国王派来的援军,是从各地征集来的小年轻,或者是没见过大场面的领主护卫什么的。这些人几乎是头一次上战场,没有参与过攻城战的胜利,在他们心中乌鸦王就是天神下凡,蛮族勇士就是天上来的战士,是不可战胜的。

  将军在沉默,其他人也没有说话,乌鸦仍在天空上盘旋。此时一名士兵竟然悄悄溜出了队伍,旁边一人抓住了他,说:“你干什么?”

  那人惨叫:“我不要打仗了,我要回家!”说着便哭了起来,“我才不要送死呢!让我走!现在走还来得及。”

  话音未落,一道剑光闪过,血光崩现!那人一声惨叫倒在了地上。

  督军希雅轻轻一甩手中的剑,几滴血珠飞溅,在阳光下闪闪发光。接着她喝道:

  “怯战者斩!后退者斩!弃剑者斩!”

  希雅虽然看着美丽又温柔,但她是督军,如果没有杀伐之心,是当不了这个职位的。

  死了这只鸡,剩下的猴儿也安分了一些。此时将军朝着地上啐了一口,然后恶狠狠的说道:“连他妈敌人的影子都没看到呢,就出来逃兵了?我打了一辈子仗,也没见过像你们一样的懦夫!”

  那老人满脸通红,指着那些家伙骂道:“喜欢当逃兵?好啊,逃,尽管逃!我看你们能逃到哪里去!要是打败了仗,蛮族必定屠城,倒时候你们哪里逃?就算你侥幸逃回了南边,等日后蛮王们南下,高原人就会彻底亡国灭种!到时候你们还逃吗?能逃去哪里呢?”

  将军的羞辱反而激发了士兵们的荣誉感,新兵就是容易上头,恐惧也是、勇敢也是,过了那个劲儿立刻就没了。

  此时士气虽然稳定了一点,但还是不算好。只怕一会真的打起来了,还是会出现大规模的溃败。敌人兵力充足多半会四面围城,将军在的那一面还好,其他方向的城墙可就不好说了。

  将军此时问那传令兵说:“还有其他信息吗?”

  传令兵说:“敌人先头部队的步兵居多,有少量的轻骑兵,然后就是一车一车的货物。再往后才是主力部队,骑兵、兽人、巨人还有攻城器……非常多。斥候说他只是匆匆看了一眼,但估计巨人有十几个,然后其他附庸种族也有一两万,有巫师还有一些没见过的野兽。”

  “妈的,直接上来扎营,不把我们放在眼里啊。”将军冷笑。十万对两万,而且蛮族士兵比将军这边的更加骁勇善战,乌鸦王自然会傲慢起来了。

  但人家就是狂了,你又有什么办法呢?难道说高原人还敢开城门出去把敌人打一顿吗?不可能的,也就是缩在城里,才能维持一下生活这样子。

  李奥瑞克此时就在将军身边,他也感觉到了这城里的氛围不对劲。李奥瑞克还不算是将领,因此更了解基层,明显这士气低下,士兵们一个个怂的都跟狗一样。大家一到晚上就是互相倾诉焦虑,什么蛮族人那么多我们怎么打?蛮族士兵那么厉害,我们怎么办?那蛮族听说会阉掉俘虏的家伙事儿……如果不是发泄焦虑,那就是直接摆烂,就阴沉着脸不说话,或者干脆喝大酒吃大肉,逃避现实。

  李奥瑞克心想:这样下去这场仗肯定是打不赢啊!都不用什么战略战术,敌人只要大军压境——就队伍往那一摆,再加个bgm什么的,这帮兄弟立马就g了。

  虽然说战败了他也有机会脱身,但如果能赢,那最好还是赢吧?毕竟高原人要是打赢了,李奥瑞克也能跟着加官进爵。何况这些蛮子烧杀抢掠无恶不作,着实有点反人类,出于朴素的正义感,李奥瑞克也不希望蛮族赢。

  那有什么办法能打败这个“小儿止啼”的乌鸦王吗?

  小儿止啼?

  李奥瑞克灵感大成功!

  嗯,这个点子或许可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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