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0章 大结局_来吻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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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0章 大结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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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正在两个人愣住的时候,孩子又踢了丁费思的肚皮一下,在肚皮上顶起一个很小的鼓包,又迅速缩下去。

  这一次,感觉极其清晰。

  丁费思和祝野都感觉到了。

  祝野的碎发垂下来,略微遮住了眉眼,专注地看着丁费思的肚子,眼神一瞬间温柔如波光。

  莫名有什么东西在心底里滋长,开始变得坚定。

  祝野抬起眸来看着丁费思:“思思,你感觉到了吗?”

  丁费思点了点头,漂亮的花瓣眸眼尾扬起怯怯的笑意。

  他起身牵住了丁费思的手。

  他压低声音,声音中有些微哑却温柔:“思思,我陪你去挑衣服。”

  丁费思慢慢地摸着肚子,轻笑道:“好啊。”

  祝野陪着丁费思在商场里逛,忍不住往母婴店走,明明是来给丁费思买衣服的,两个人却围着小孩子的衣服走不动路。

  祝野拿起一条草莓小裙子,眼神无比柔和,柔和得简直在放光:“这个像不像你在游戏里穿的那条?”

  丁费思看着祝野那个父爱如山的眼神,莫名觉得有点违和。

  也许是祝野真的太年轻了,他拿着小孩子的东西问她的时候,不像是给自己的孩子买,像是哥哥给家里的小妹妹买。

  鸡皮疙瘩从脚底漫到头顶,她赶紧把那条裙子放进购物篮里,把那股肉麻劲儿散掉:“那就买一件呗。”

  祝野的眼神认真得丁费思想笑又不好意思笑。

  但祝野挑每件衣服都是这个表情,那个父爱如山的眼神简直能柔得流出水来,丁费思牵着祝野的手,看他在小孩子的衣服里打转,既肉麻又莫名幸福。

  她挽着祝野的手臂,在店里买了一堆小姑娘的衣服,她犹豫道:“万一是男孩子怎么办,难道让男孩子也穿裙子吗?”

  祝野闻言,才随手挑了几件男孩子的衣服,扔进购物篮里,全然不像挑女孩子衣服那样细心。

  丁费思用脸蹭了他的胳膊一下:“哥哥,你偏心哦。”

  “男人不需要那么多衣服。”他面不改色地道,“这不是偏心,当男人要从小抓起。”

  丁费思噗嗤一声笑了:“你就胡扯吧,你自己那么多衣服,天天孔雀开屏,州官放火,还不许儿子点灯。”

  祝野淡定道:“那我不是为了勾引你?但他穿想勾引谁?我是防微杜渐,以免养成他的习惯,防止他去祸害别人家的女儿。”

  “还一堆大道理,你真的好爹味。”丁费思忍不住感叹道,“有些人二十出头,年纪轻轻就一股爹味了,你真的是祝野吗?”

  祝野垂眸看她:“那不然呢。”

  “果然是已婚男人,越来越不一样了。”丁费思怀孕了不能穿高跟鞋,比祝野矮一大截,她刚好到祝野肩膀,气势差一大截。

  她靠着他的手臂啧啧道:“要是个儿子摊上你这样的爸爸,就要倒霉了哦。”

  丁费思说是这么说,却莫名想着,要是个男孩子就好了,以后很有可能会和有他爸爸这么高。

  这样的未来,想想也会觉得很开心。

  毕竟祝野很高,而且肩宽腿长,比例很好,如果是他们的孩子是个儿子,一定也像他一样高高大大的,哪怕不看脸单看身材也是个帅哥。

  更何况祝野那么好看,他们的孩子也肯定不差。

  丁费思想着,在祝野看女孩子衣服的时候,往购物篮里扔了几件男孩子的衣服。

  丁费思去挑完衣服之后,赴约陪温柔去看婚纱。让祝野拎着一堆东西回家。

  她像个大爷一样坐在一边,看美女换一套又一套的衣服,不时还点评一下。

  这些婚纱都很漂亮,虽然不像祝野给她设计的那套婚纱格外有意义,却都是专业设计师设计,各有千秋,温柔又长得明艳,什么都能撑起来。一时间看得丁费思都迷了眼。

  当温柔换到一套荷叶摆堆出错落裙摆的婚纱时,丁费思眼前一亮。

  镶嵌着碎钻的婚纱在行动间不断闪耀反光,枝条状的银色绣线穿刺在抹胸上。

  不知是谁说了句好羡慕温柔能这么穿这么漂亮的婚纱。

  温柔看向旁边的几个朋友,温声道:“要是羡慕的话,你们也可以早点结婚啊。”

  说着,揶揄地看了丁费思一眼。

  脸皮厚如城墙的已婚妇女丁费思居然老脸一红。

  在场的人之中,她结婚最早。

  朋友们一阵起哄,尤其郑慧言,露出了一个颇有深意的姨母笑。

  这群年轻人可不知道,英年早婚的祝野和丁费思甚至都走过了离婚的危机。

  婚姻,简直就是爱情的坟墓。能像祝野和丁费思这样把坟墓救回来的,少之又少。

  温柔的朋友里,有个叫顾缘声的女孩子。

  她格外羡慕地看了丁费思一眼:“我也想结呀,最好也像丁学姐一样有自己的孩子。”

  在场人一滞,丁费思也一愣。

  顾缘声见众人都愣住了,好奇道:“你们怎么不说话了?”

  丁费思诧异道:“你是怎么看出来我怀孕的?”

  温柔也震惊:“你真的怀孕了?”

  丁费思从来没和外人说过,就怕有心理负担,但没想到被看出来了。

  在场其他人目瞪口呆。

  有些人二十多岁连毕业论文都写不明白,有些人已经成家立业,扬名立万,甚至连孩子都有了。

  温柔看向她在裙子的掩盖下,毫无怀孕模样的肚子,追问道:“几个月了?”

  丁费思干笑一声,捂住了肚子:“就,”

  众人齐齐竖起耳朵。

  丁费思紧张地咽了一下:“六个月。”

  倒吸气的声音叠起。

  六个月?已经六个月,再过四个月就要生了,还一点征兆都没有,这是什么人生赢家,怀孕都能像没怀孕一样美貌。

  顾缘声确定道:“而且是个男孩子。”

  丁费思好奇道:“为什么?”

  顾缘声就是很确定:“我从小就有小孩儿缘,看我妈妈和舅妈,还有其他亲戚的孕肚,一眼就能确定是男是女,我的直觉很准的。”

  她斩钉截铁道:“你看,就算是你没有说,我也知道你肯定怀孕了。”

  丁费思摸着小腹,忍不住又问了一遍:“你这个超能力有出错过吗?”

  顾缘声肯定道:“从无出错。”

  丁费思摸了摸肚子,虽然特异功能这个说法有点扯,但莫名想着,祝野这个狗男人知道肯定不会开心,毕竟丁费思都可以预见一个女儿奴的未来了。

  秦竞来了之后,丁费思和其他人作鸟兽散,给秦竞温柔留私人空间。

  丁费思跑回去拿了个手机,坐在一楼的沙发上百无聊赖地刷手机和发呆。

  手机突然弹出一条消息。

  恭喜,《弑神》已通过最终角逐,获得三方联赛金奖,请您在本月十五日晚上八点前往……

  丁费思神思猛然一震,而在她收到信息的这一刻,消息铺天盖地涌进来。

  作家后台的通知和同事们的祝福不断。

  羡慕和感叹者皆有之。

  一个十年都不见得办一次的大赛金奖,居然被一个二线作家拿走了,还是个新人,进云升才一年的新人。

  一年内拿了茅盾文学新人奖和三方联赛金奖,不可谓不强势。

  云升的人此刻越发有了紧迫感,这个新锐的压迫感太强,让人紧张。

  甚至于今年的十二主神人选,可能都要重新掂量掂量。

  倘若费太狼今年再卖出几个影视化版权,按云升这个积分制评审,恐怕她甚至有机会当年登上十二主神。

  一年就登上十二主神啊…二十一岁的十二主神。

  疯了吧…这做梦都不敢想。

  但事实永远比想象还离奇。

  弑神在这一年里,从杜帘鸠的推荐,到成为央视的宣传片出圈,再到来吻我的大爆,带火了弑神,被选段进入中学联考,成为课外读物书单必选,销量大增。

  这本就是一条别人没办法复制的离奇的路,每个关卡都是可遇不可求。

  哪怕少一步,弑神都可能不会有这么红。

  但丁费思却走得顺风顺水,就像是本该如此。

  让云升的老人们不由得感叹年轻真好。

  年少多英杰,后生实可畏。

  而将近年关,评奖极多,丁费思这段时间里收到了不少奖项的通知。

  有些没什么用,只是一些可有可无的奖项,揽个名头,比如神话文学类型双年奖,还有大众最喜欢的50种图书。

  有用点的,比如网络文学年金奖,云升畅销图书,这些在云升都有积分奖励。

  到了年末简直是奖如流水来,三方联赛的奖励积分一加,丁费思当年飙升一线作者。

  她的积分排名上升到了单年积分排名的第十一位,卡稳了十二主神的位置。

  不用到拿奖的时候,丁费思看积分就已经知道自己妥妥将晋升云升十二主神了。

  她收起手机,拉了拉祝野的衣角,眼巴巴地看着他,暗示道:“哥哥,我这算是表现好了吧。”

  阳光透过玻璃,直射在祝野浓密细碎的墨发上,闪耀出乌色浓藻的光泽,他穿着薄毛衣,站在花房里浇水,水流在阳光下闪着粼粼波光浇过蓝玫瑰。

  他单手插着兜,一只手拿着洒水壶,露出清瘦有力的手腕。

  年轻清爽得全然不像个已婚已育的男人,少年气坦荡。

  他悠悠把洒水壶放下,抬起长凤眸看了丁费思一眼,慵懒道:“还算可以吧。”

  丁费思追问道:“那你答应我的事情呢?”

  祝野淡淡道:“但不能在这里。”

  丁费思:“哈?”

  祝野不多解释,带她去了三年里新建起的一座摩天轮。

  摩天轮在强烈的阳光下像是高耸入云。

  不和三年前坐的那个摩天轮一样,这个摩天轮每个月都进行检修维护,从运营到现在,连一点微小纰漏都没有出过。

  也是因为这样,祝野才敢带丁费思过来。

  白天来往的游客不多。

  丁费思的心情莫名紧张起来,由着祝野牵着她,买了票,登上了其中一个摩天轮厢。

  在封闭的环境里,丁费思和祝野待在一起,却越发想起以前来。

  她不自觉地和祝野隔了些距离,就像是这个时候他们还没那么亲密,害羞接近一样。

  在阳光倾落扑洒下,时光在光晕中渡过一轮又一轮。

  祝野忍不住轻笑:“丁费思,你是不是紧张?”

  丁费思的脸不自觉发红:“我哪有。”

  哪怕知道他要做什么,在这种环境下,丁费思的心也愈发期待和紧张。

  祝野伸手在工装外套的衣兜里掏东西。

  丁费思看着他拿东西,都莫名更紧张了。

  祝野拿出一个蓝色的戒指盒,不多说,起身单膝跪在丁费思面前。

  蓝宝石的玫瑰戒指以钻石围嵌,银色的底托下有一个呈现未知数“X”形状的图案,仔细看,一笔是钢笔,一笔是枪的化形,细细长长,形状流利,比设计图更惊艳。

  丁费思一刹那间泪腺失守,明明早就知道祝野要补求婚,她还是鼻头发酸,眼眶湿润,心跳也在加速。

  祝野抬眸凝视着她,瞳孔里折射着阳光的璀璨:“丁费思。”

  丁费思捂住嘴,哽咽道:“嗯。”

  祝野沉声道:“我爱你。”

  丁费思的眼泪都要飙出来了,等着他往下说。

  然而在她期待着的时候,谁知道祝野下一句话就是:“你能嫁给我吗?”

  “就没了?”她哭笑不得。

  祝野眼底浮起星星点点的笑意。

  他垂眸轻笑,再抬起眸来看她,声音变得很轻却认真:“思思,我想和你延续我们的故事,不是突然分开,也不是在摩天轮上留下遗憾。”

  祝野伸手,温暖的大手握住了她的手,他的眼神放光,时光仿佛在他的眼神中变慢:“哪怕以后是未知数,我也想和你往前一起走,我们会结婚,会有自己的孩子,会从浪漫走向庸俗,从忐忑走向坚贞,从年轻气盛走到白发苍苍。”

  “和我这样走这样尚且是未知数的一辈子,你愿意吗?”

  丁费思的眼泪模糊了视线,没有回答。

  无端的,祝野的心跳加速,看着丁费思的脸,他像是当初刚开始和她谈恋爱一样忐忑,等着她的答案。

  她回握住他的手,声音中有些颤抖,哽咽着。

  “我愿意。”

  她眼眶发酸,清泪顺着面颊落下。

  祝野轻笑,眸如含珠,将戒指从无名指往下推,穿过她纤细的手指,时间突然变得很缓慢,像是要在戴戒指的过程中走过一生。

  祝野想起当初他们在游乐场听过的传说。

  传说在摩天轮最高处接吻的爱人会永远在一起。

  祝野起身,捧着丁费思的脸,吻落在了她的唇上。

  恰如丁费思第一次动笔写故事,在《来吻我》里写道,这是一个从摩天轮走向摩天轮的故事。

  彼时写《来吻我》的丁费思并不知道,她和祝野的未来会有童话般的圆满结局,甚至于并不知道他们还会有重逢的一日。

  而现实,比故事更加圆满。

  而故事还在继续,他们将会永远牵着手,一直往前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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